互联网是何种文化扩散类型?
互联网是何种文化扩散类型?
鱼山小杨
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,生产力不断提高,新的物质如雨后春笋一样涌出。互联网随之而诞生,成为一种独特的文化扩散方式,但是,通过推论,科学上所总结出的几种文化扩散的类型似乎都不可以将互联网纳入。前几日在课堂上与同学讨论,但是结果的正确与否都不显著,现在需要大家的帮助,共同商讨。
首先大家来了解扩散文化,文化扩散是一种空间上的文化传播,指的是:某种文化事物(现象)从一地传往另一地的过程,他与文化传承(时间上的)一起构成狠话传播。
其次大家先来了解科学上总结出的几种文化扩散类型。
分为两大类,其一:迁移扩散,是指一种文化事物(现象)以人为载体,从一地长距离的带到另一地的过程。这种扩散方式有可能创造新的分布区。很多重要的文化现象就是通过大规模的移民扩散到世界各地的。例如:欧洲移民来到美洲和澳洲,将宗教、生活方式、社会制度带到那里。
其二:扩展扩散,是指一种文化事物(现象)由一地传往另一地的过程。扩展扩散可以分为三种:(1)传染扩散,它是指一种文化现象通过已经接受他的人,传给真考虑接受他的人。例如学校教育,老师将知识传授给学生。(2)等级扩散,他是指一种文化现象在不同划分标准的空间等级中,由高到低,或者由低到高的扩散过程。例如:国家领导人发出某一命令,先下达到省里面,再由省里面到县里面。再如:某一下层社会的活动,逐渐流行后,传入上流社会(3)刺激扩散,是指他是一种文化现象由一地传入另一地,保留了思想实质而摒弃了具体形式的扩散过程。例如:寒冷的北方的滑冰游戏传入南方以后,由于气候的悬殊,南方逐渐将滑冰发展成为滑草。
关于互联网属于何种方式的讨论,课堂上,我们自然的将等级扩散和刺激扩散免去,因为互联网是不分空间等级的限制的,同样,也不会总是摒弃网络事物的具体形式而保存实质。讨论的派别主要分为“迁移派”和“传染派”
“迁移派”的同学赞成互联网属于迁移扩散,其理由为:互联网扩散不分国界、洲界,从一个小地方发出的东西,在世界各个地方都是可以看到的,所以,就出现了明显的长距离传播,理应属于迁移扩散。
以我为代表的“传染派”的同学赞成互联网属于传染扩散,其理由为:互联网信息主要靠光缆传播,传播速度是有一定的限制的(应该是光速,既300000000KM\S)而互联网的构建是程网络状的,信息从发出地(文化源地)发出后,从微观时间来分析,离发出的越近的受到信息越快,越远的越慢,并且信息总是先经过近的地方,再到远的地方。综上,构成了一个传递系统,因而可以确定是属于扩展扩散,而不是迁移扩散。由于扩展扩散中的等级扩散与刺激扩散已经被删除,所以互联网理应属于传染扩散类型。
还有的同学认为互联网并不属于任何扩散类型,因为它不以人为载体,我觉得这种说法理由欠佳,但是不无道理。
由于争执不休,各方认为应该给予互联网一个新的、独特的扩散类型:网络扩散。不知各位意下如何?
[ 本帖最后由 鱼山小杨 于 2008-8-17 21:07 编辑 ]